外籍男紅燈路口表演雜耍警:阻礙交通先罰500元
要錢不成,反而會被開罰,其實他的行為已經阻礙交通,將會被開罰500元。這名男子自稱來自以色列,來台灣3個月了,並沒有街頭藝人證照,白天時也會在路口快閃表演,有騎士會給予掌聲,但他打賞時穿梭在車陣中,險象環生。。雖然男子表演過程始終是在紅燈時進行,但他把道路當作舞台已經觸法。鼎山派出所所長丁順清:「男子在馬路上雜耍,足以阻礙交通,恐違反道交條例第78條第4項,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。」男子專挑紅燈快閃表演,不只在晚上,白天也有,大白天道具少了螢光效果,男子的雜耍秀還是贏得不少騎士的掌聲,而他拿下帽子要求打賞;......